5月11日下午,校心理教育研究中心刘稚颖副教授应邀作客学院天元文化党建青栎知行工作室,为大家就“大学生心理援助的校内外合作的工作原则与策略”开讲,并结合典型案例展开互动交流。院本科、研究生辅导员、部门行政人员参加此次交流,青栎知行工作室负责人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蒋青芳老师主持本次学术交流活动。
蒋老师首先对刘稚颖老师能应邀前来为学院学工队伍专题开讲并指导工作表示真诚的敬意!对刘老师以往给予学院学生工作的鼎力支持表示感谢!随后为大家介绍了刘稚颖老师在心理健康治疗和教育方面的专业工作经历和出色的工作实绩,在大家的掌声中,刘老师就本期主题开讲。
关于大学生心理援助的校内外合作的工作原则与策略,刘稚颖老师首先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是我们做好大学生心理援助工作的法律依据和准则,要求每个辅导员都必须学法懂法。关于大学生心理援助工作范畴,刘老师为大家厘清了大学生心理援助的工作范畴包括大学生发展性辅导、心理问题咨询、心理障碍治疗、康复与预防复发,这四个方面分别依靠学校教育队伍、校内专业人员、专业治疗机构、家庭及社会。关于心理援助工作,刘老师认为必须遵守生命优先、法定义务和责任(学校、学生及家庭)、教育与发展导向三个原则。关于心理援助的工作策略,在心理障碍诊断与治疗方面,刘老师指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23条,27条,28条;在自杀风险评估与危机预防方面,关系到精神障碍和重大应激事件上,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79条;在学校教育与心理援助的边界冲突问题方面,涉及学业困难、休学、复学,违纪违规行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53条。关于心理援助的工作策略,刘老师要求大家务必遵循客观描述事实,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确认责任主体,客观证据及过程记录四个策略,这将有利于心理援助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刘老师的讲座把大学生心理援助中校内外合作各支队伍所应承担的职能和责任边界做了非常清晰的厘清,自始至终结合各类典型的心理援助事件作讲解和分析,使辅导员和行政人员进一步提高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意识、问题处理原则以及援助可采用的办法和技能的认识,对平时可能遇到的心理援助问题有了清晰的程序处理和有效援助途径意识。最后大家把讲座前准备好的工作案例与刘老师展开交流,刘老师一一分析,细心指导,让辅导员和行政人员的心理援助职业认识 和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也为大家今后处理各类心理援助问题增加了理性和经验。